信托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托纠纷
法院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权属证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0××4号),查封期限三年。房屋查封期间,由所有权人居住、使用,但不得出卖、出租、抵押、赠与等。

本案保全限额287463.25元。

案件申请费1957.32元,由申请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造成保全效力消灭或财产被转移的,该风险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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