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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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蒙城县远航物流有限公司 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914761.95元; 二、***、***、***、***在所得上述保险赔偿款范围内退还给***垫付款18526.45元; 三、上述判决第一、二项相互抵扣后,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896235.5元,支付给***垫付款18526.45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874元,减半收取6437元,由***、***、***、***承担85元,由***负担6352元,由蒙城县远航物流有限公司、涡阳县胜强运输有限公司对***的上述应付案件受理费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