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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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层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层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货款227215元及利息(利息以227215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08元,减半收取2354元,保全费1705元,共计4059元,由被告贵州层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