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天雄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天雄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30.84万元。 二、被告云南天雄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138270元。 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4000元、保全费2062元(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均已预交),现由被告云南天雄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并于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