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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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桂林市中旗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西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中森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桂林市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02元,退回原告桂林市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