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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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通州区川姜镇零五一三花型设计工作室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通州区川姜镇零五一三花型设计工作室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通州区川姜镇零五一三花型设计工作室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账号:10×××75)。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