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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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享有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合龙村6社房屋第一楼次卧2、第二楼主卧2、次卧1、次卧3、次卧4。 二、原告***、***、被告***享有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合龙村6社房屋第一楼次卧1、猪舍、厨房;第二楼主卧1、次卧2。 三、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围龙镇合龙村6社房屋第一楼和第二楼的客厅、厕所(第二楼)、楼梯间,由***、***、***、***、***共同共有;第一楼厕所由***、***、***、***、***共同使用。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