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06执170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本案执行财产的,或终结本次执行的情形消失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