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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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达辰维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纪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重庆达辰维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剩余佣金10000元及违约金(以剩余未支付佣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反诉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重庆达辰维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重庆达辰维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诉的案件受理费278.75元,减半收取计139.38元,由原告(反诉被告)重庆达辰维君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元,被告(反诉原告)***负担114.38元;反诉的案件受理费8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