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合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晨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星晨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101××××2005账户银行存款的冻结,解除查封、冻结财产以人民币787408.24元为限。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星晨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宝安支行)5502××××0028账户银行存款的冻结,解除查封、冻结财产以人民币787408.24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