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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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为(2021)粤0114执3300号案的被执行人,***在45万元范围内对该案债务承担责任,***在45万元范围内对该案债务承担责任,***在10万元范围内对该案债务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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