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嘉龙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秋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西安嘉龙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共计价值人民币51283600元的银行存款及房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西安秋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9-27 |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