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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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保全案件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移送后,本院依法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发送民事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协助内容为暂停支付***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18)吉0193执恢331号案件中的房屋拍卖剩余款项55万元,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签收上述文件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实际暂停支付金额为55万元。 现本保全案件已保全完毕,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
裁判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