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谷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谷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解除北京市平谷区×××镇××地块××#住宅楼××层××号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及相应份额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案件受理费35元,由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