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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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前海众诚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作出的(2020)北海仲字第13-1069号裁决书关于前海众诚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指定执行文书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执行送达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