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损失120200元;

二、***赔偿***损失21276.18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46元,减半收取1673元,由***负担108元,***负担15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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