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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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衢州市汇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衢州市汇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费955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2021年8月16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并赔偿原告衢州市汇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元,减半收取57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未履行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