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当涂县关马永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当涂县关马永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2512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强制措施期限届满七日前申请续行冻结、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