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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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长沙美隆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020元,减半收取计1351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510元,由原告长沙美隆达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1-16 |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