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市沈北新区洪源防水建材经营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沈阳市沈北新区洪源防水建材经营部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4元,全部退还原告沈阳市沈北新区洪源防水建材经营部。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