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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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9266元(原告已预交129846元,变更诉讼请求应退还50580元),由原告新星宇建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