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雾雨深茶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州雾雨深茶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货款2915250元;

二、被告广州雾雨深茶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915250元的利息(利息自2021年7月1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广州雾雨深茶业有限公司、***还款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61元,由被告广州雾雨深茶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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