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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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 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宁夏易大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人民币4565161.83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利息。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