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启道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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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恒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19)新0103民初32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21840元,***预交10920元由本院予以退还,新疆鑫恒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交10920元,本院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20-03-12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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