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指定的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支付补偿款94 868 624.17元,并支付违约金(以94 868 624.17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二、被告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全保险责任保险费95 627.5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1 438元,由被告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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