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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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铁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黑0204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本金1,266,600.00元、利息1,324,081.58元,合计2,590,681.58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266,6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42,546.00元,由***承担15,601.62元;***、***承担26,944.38元,并承担保全费5,000.00元、鉴定费16,5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