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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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20)桂0305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20)桂0305民初276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150000元及违约金(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230元,保全费3270元,共计12500元,由上诉人***负担8356元,被上诉人***负担414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930元,由上诉人***负担5796元,被上诉人***负担3134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