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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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在西昌银行0021××××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84100.00元; 二、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在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廖场分理处6210××××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84100.00元; 三、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在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成雅园区分理处6214××××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84100.00元; 四、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月城支行6217××××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84100.00元; 五、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西城支行6228××××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84100.00元; 六、限额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223.33元; 七、冻结期限为一年。 如需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续行冻结申请;逾期未提出续行冻结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