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襄阳市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624民初1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襄阳市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丹阳大道以北、金漳大道以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084939153B。

法定代表人:胡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令江,该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虎,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襄阳市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佳勇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廖倩连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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