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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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襄阳市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624民初1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襄阳市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丹阳大道以北、金漳大道以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084939153B。 法定代表人:胡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令江,该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虎,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襄阳市茂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佳勇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廖倩连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