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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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诚公旧机动车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金华市正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34元,减半收取计1267元,由***负担(已预交);评估费300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