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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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咸阳银杏老人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咸阳银杏老人院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床位预订金56000元。 二、被告咸阳银杏老人院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以55000元本金自2017年5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2019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本金还完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12元,减半收取806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