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市阳明住宅建设开发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牡丹江市阳明住宅建设开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的房屋产权证照手续。 案件受理费3876元,减半收取1938元由被告牡丹江市阳明住宅建设开发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