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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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2021)桂0405民初91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拆除梧州市新兴二路119-10号1单元7楼与8楼之间的加装的铁门。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共计15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上述***预交的一、二审诉讼费150元,由***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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