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郴州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泰安智能立体车库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郴州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640413.77元(含案件受理费10016.8元、执行费8716.97元、货款402800元、违约金218880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11月1日,后期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算)或者扣留、提取其640413.77元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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