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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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都市嘉源爱心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纪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都市嘉源爱心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介费4000元; 二、驳回原告淮安都市嘉源爱心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