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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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北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聊城市(不动产登记证明号:0308002811号)房产一处。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