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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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玺得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霸州市鑫坤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3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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