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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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玺得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霸州市鑫坤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拾禄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玺得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霸州市鑫坤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3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09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