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城县粮全齐美粮油经销部 赣州拼道佳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赣州拼道佳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87332.9元,冻结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查封并停止办理黄浩芸所有的赣BN××**小汽车的产权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 案件申请费893元,由申请人石城县粮全齐美粮油经销部负担。 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03 |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