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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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文教器材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租房损失36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0元,由原告***负担1143元(已交纳)、被告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817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