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寿光市乐百家果蔬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73民终343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寿光市乐百家果蔬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吕文国,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文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玲,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寿光市乐百家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乐百家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朗视觉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京0491民初15271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寿光市乐百家果蔬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寿光市乐百家果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仪军

审判员杨洁

审判员姜丽娜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杨培培

书记员郑成洁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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