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阜阳市一日达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阜阳市一日达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欠原告***债务56075元及支付利息(以未偿还债务为基数自2021年9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56075元清偿完毕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72.5元,由被告阜阳市一日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费用交纳义务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主动履行,逾期不交纳由本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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