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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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宿州市忠彩文具礼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3155元,依法退还给原告宿州市忠彩文具礼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