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发布于:2021-1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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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新飞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三门峡新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17000元、2021年7月31日之前的利息115446元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利息(以本金517000元为基数,利率按月息1.2分计算)。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0120元,减半收取5060元,保全费3680元,由被告三门峡新飞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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