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苗乡侗寨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凯里市人民法院(2019)黔2601民初7351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未支付的案款应当继续支付。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五年内,系统自动每半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如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本院亦会依职权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