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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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宜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提取襄阳市民发置业有限公司应返还给被执行人***的购房款1700000元至本院指定帐户(户名:宜城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帐号:17×××6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城市支行鄢城分理处)。将上述款项提取至本院案款专户后,余款解除冻结。 二、解除被执行***所有的位于襄阳市襄州区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