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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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诸城沃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乐为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乐为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