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和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泉州中骏世界城商铺租赁合同》于2018年5月30日解除; 二、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期间的租金93930.10元并按月利率2%计付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三、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免租期的租金100750元; 四、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商铺恢复原状费用37500元; 五、天津哈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55991元; 六、驳回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2619元,由天津哈你科技发展负担26362元,福建省海峡西岸投资有限公司负担625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