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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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湖北宜楚律师事务所下欠代理费5000元,并自2020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欠付的代理费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原告湖北宜楚律师事务所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原告湖北宜楚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