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孟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归还原告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10月30日起到2021年10月20日止以本金270000元为基数月利率11.81‰计算,2021年10月21日起到还清之日止以270000元为基数按照逾期月利率17.715‰计算,扣除已付利息14901.43元)。 二、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56元,减半收取为3078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