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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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省祺泉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沁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省祺泉家居有限公司欠原告借款4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息1分计算,其中2021年10月底之前欠付利息为60000元)。具体还款方式为:1、被告***、河南省祺泉家居有限公司从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4月,每月25日前各支付400000元借款的利息4000元;从2022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本金1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计算)。2、2021年10月底前欠付的借款利息60000元,被告***、河南省祺泉家居有限公司从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4月,每月25日前各支付10000元。 二、如被告***、河南省祺泉家居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自愿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原告可就剩余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不承担还款责任。 四、双方其他不再争执。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50元,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河南省祺泉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1-11-27 |